防盗报警

东莞接送站防盗网有了折衷方案

南方日报 2009-08-11

  防盗网可以不拆,但是必须按要求开设逃生窗口。备受关注的学生接送站整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记者昨日从东莞市民政局获悉,民政局和消防局对防盗网和整改时间作出了明确解释和规定。


  有关通知中指出,学生接送站应设置在建筑的1至3层,窗户、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防盗网,即学生接送站窗户上的防盗网应按要求予以拆除。


  对拆除确有困难的,应达到以下标准要求:每层拆除不少于1个窗户或阳台上的固定防盗网,设置成侧拉式防盗网,并保证在营业时间处于开启状态。其余窗户或阳台的防盗网上设尺寸不小于0.5米×0.8米的逃生、救援出口,逃生、救援出口应直接对外,并在营业时间保持开启不上锁状态。其他时间确为防盗考虑需上锁的,应保证开锁的钥匙放置在明显且便于取用的位置或配备有效的破拆工具,如铁锤、斧头等;其他有关要求仍按原规定执行。


  昨日,莞城社会事务办有关人士表示,上述规定对接送站验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截至昨日,莞城已经收到超过50家接送站要求整改验收的申请,当天已验收近30家。“我所在的验收组对七八家接送站初验基本合格,防盗网问题解决后,就只有个别地方需要整改。”但他也表示,最终有多少家能够合格目前尚不能确定,“按照要求,第一批验收合格的接送站肯定会在9月开学前做好开办准备。”


  市有关部门的通知规定,各镇街消防大队应于8月12日之前完成消防验收工作,各镇街社会事务办必须保证在8月21日之前完成初审工作,并将有关资料报送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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