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安防

全市小学、幼儿园监控系统招标(江苏)

中安网 2008-07-25

    一、供应商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资格二级或二级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近2年的施工业绩2-3例(合同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蒋迎梅

    地 点:扬中市扬子中路168号(扬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和传真:0511-88358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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