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方案

350兆集群手持对讲机及现场执法记录仪招标采购公告

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2009-09-16

  招标编号:HBGP200901115


  招标代理: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业主单位:河北省公安厅


  报名截止:-


  所属地区:河北


  所属行业:仪器仪表,电工电子电器


  项目名称:河北省公安厅350兆集群手持对讲机及现场执法记录仪竞争性谈判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GP200901115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公安厅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志涛


  电话:0311-6662218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师范街98号


  邮编:05005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制作人:徐玺


  电话:0311-87908670


  传真:0311-87908679


  谈判负责人:李庆南


  电话:0311-87908672


  传真:0311-87908679


  综合信息部(标书发售)


  电话:0311-87908680


  传真:0311-87908679


  采购内容:A包:350兆集群手持对讲机,2264部;


  B包:现场执法记录仪,1026台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用途:见采购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各设区市公安局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采购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已在我中心通过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可直接到我中心购买采购文件。未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请按照我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管理”中“供应商资格确认表”及“供应商资格确认资料清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与中心综合信息部联系,联系电话:0311-87908680传真:0311-87908679。


  谈判资质要求:


  A包:350兆集群手持对讲机。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可以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也可以是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投标方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4、所投标方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该项目的专项授权。


  B包:现场执法记录仪。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可以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也可以是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代理商投标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制造商直接投标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4、所投产品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该项目的专项授权;


  5、投标人所投产品需为完全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具有相关专利证书;投标人不得有被他人指控侵犯知识产权的纠纷。


  6、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通过公安部检测并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7、投标企业如果在省外的,必须在石家庄市内设立售后服务机构,便于提供售后服务,并要求提供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09年9月15日至2009年9月21日(节假日不办公)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综合信息部(319房间)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到综合信息部购买。


  采购文件售价:每包5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谈判时间:2009年9月23日上午9:00


  谈判地点: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责任编辑:cps911